随着9月15日《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日期的临近,近期部分自媒体关于"将开征'房东税'"的不实传言引发社会关注。记者就此向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求证获悉,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制度并非新规,个人出租住房缴税也早有规定,所谓"新增税种"的说法纯属误读。
据了解,《住房租赁条例》第八条明确要求出租人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租赁合同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这一规定被部分自媒体曲解为将新增"房东税"的依据。事实上,从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到2011年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再到此次新条例,租赁合同备案制度始终是我国住房租赁管理的重要内容。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介绍,北京市自2017年建立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以来,备案合同已超过750万笔,备案后承租人可享受子女就学、积分落户等多项公共服务。
税务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为简化征管程序,各地普遍采用综合征收率的方式。以上海为例,月租金10万元以下的综合税率为2.5%,10万元以上的约为4%。广州、深圳等地也实行类似政策,实际税负远低于部分自媒体所称的"20%-30%"。
上海交通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陈杰强调,租赁合同备案制度的完善有助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与税收政策并无直接关联。政府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机制,旨在为承租人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而非增加新的税负。
业内人士提醒,近期网络上关于住房租赁的不实信息较多,建议公众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政策内容。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既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也能为承租人争取更多合法权益,广大房东无需因不实传言产生不必要的担忧。随着新条例的实施,住房租赁市场将迎来更加规范、透明的发展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