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策核心内容
豁免范围: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于2025年4月11日宣布,豁免此前针对中国进口商品实施的125%“对等关税”中涉及的部分产品,包括智能手机、路由器、部分计算机设备及电子零部件等关键技术产品。
执行标准:符合美国《协调关税税则》分类号码的商品可申请豁免资格。
2. 申报与实施细节
进口商需在货物通关时申报豁免资格;对于2025年4月5日后已通关或提货的商品,企业须在放行后10日内完成申报更正。
已结算但处于抗议期内的条目可申请退款,未结算条目可申请事后汇总更正。
税率问题:目前尚不清楚豁免商品是否仍需缴纳原不属于“对等关税”框架的20%税率。
3. 历史背景与延续性
此次豁免是近年来美国对华关税政策的延续。例如,2023年9月,美国曾将352项中国商品的关税豁免期延长至2023年底;2022年3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恢复352项中国商品的关税豁免至2022年底。
4. 政策影响与争议
美国企业长期呼吁扩大豁免范围,认为加征关税导致成本上升,挤压利润或转嫁消费者。
此次豁免聚焦技术类产品,或反映美国在供应链调整与通胀压力间的平衡需求。
(注:所有豁免细则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方文件为准。)